各参保单位: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有关精神,自治区正在出台减免实施细则,现已关闭单位网上服务大厅“提交结算”功能,请各参保单位按照以下要求正常办理业务:一、机关事业单位:由于此次阶段性减免社保费不涉及机关事业单位,机关事业应正常办理人员增减变更,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(单位网上服务大厅“提交结算”功能现已关闭,当月的缴费通知单可在下月初打印缴费即可)。二、除机关事业单位外的其他参保单位:2月份已缴费单位,暂时不做任何处理(包括退费等相关工作),待实施细则明确后按规定执行。2月份未生成缴费通知单且未缴费的参保单位,待减-免实施细则明确后,统一生成缴费通知单;2月份已生成缴费通知单且未缴费的单位可拨打预约电话:(5181255、5181256)取消缴费通知单,待减免实施细则明确后,再统一生成缴费通知单。特别提醒广大参保单位,请按时正常申报当月的人员增减变更。呼和浩特市五险核定稽审中心 2020年3月5日
各参保单位:
一、机关事业单位:
二、除机关事业单位外的其他参保单位:
呼和浩特市五险核定稽审中心
2020年3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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